臺南市 115 年度品德領航學校校園事件宣導影片徵選活動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所屬學校 115 年度品德領航學校教育推展計畫及本局 115 年 5 月 20 日教育公告 282997 號(諒達)辦理。
二、活動目標:本比賽針對校園事件宣導撰寫影片腳本,提供本市各國中小學校拍攝系列影片比賽,進行學生及教師之校園事件認識,提升學校積極初級預防行為問題的專業知能,並使學生能透過影片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減少偏差行為之發生。
三、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參選者以「校」為單位,每校一組為限。參選者可採個人或團體報名為一組,每組 1 至 6 人為限。參選組員可為教師(含兼行政職教師;代理、代課或實習教師)、護理師、家長及學生,每組至少須包含一位教師。
四、徵選作品
- (一)以校園事件宣導腳本〈附件 1(1)-(6)〉為主要內容,依組別(國中/國小組)各 3 部腳本中擇一拍攝,方符合本徵選主題,其型式不拘。
- (二)製成 3 分鐘以內的影片,實境演出拍攝,最後說明正向宣導重點(說明方式可運用字幕式、旁白式、主播式,或劇情式等不限)。
五、繳件說明:請於 11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報名表格(附件 4)紙本乙份、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二份,郵寄至麻豆區麻豆國小輔導室鄭佳韻主任(710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文昌路 18 號);聯絡電話:5722145#804;網路電話:190030。
六、獎勵(國小組、國中組分別評選頒獎)獎勵名額可能依徵選收件數及評選成績從缺或增額,擇優錄取佳作數件。
- (一)特優 1 名:3,000 元獎金,獎狀(全組乙紙)。
- (二)優等 2 名:2,000 元獎金,獎狀(全組乙紙)。
- (三)佳作 3 名:1,000 元獎金,獎狀(全組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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