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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才藝優秀獎學金」
2026-03-16 115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客語對話能力競賽」指導老師線上培訓課程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客語對話能力競賽」勞務採購案辦理。
二、為引導學生在校園中使用客語溝通,讓客語逐漸成為校園生活語言,特舉辦客語對話能力競賽;為讓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中職之指導老師瞭解競賽模式以及符合競賽宗旨的正確對話樣態,達到本次競賽希望推動的自然的互動方式,舉辦培訓課程。
三、指導老師線上培訓課程資訊(一)辦理日期及時間1.第一場次:115年03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下午5時。2.第二場次:115年03月28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下午5時。(二)實施對象各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等指導本次活動競賽隊伍之指導老師。(三)人數:每場次預計人數上限為300位。(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欲參與指導老師線上培訓課程之人員逕自前往下列網址。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55vmxGE2mTLnh3tw6
四、指導老師線上培訓課程實施計畫如附件一。
2026-03-13 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部113- 115年臺灣台語卡通、動畫字幕製作及配音工作計畫」卡通動畫播映會。
教育部為推動並提升全民學習臺灣台語興趣,以具趣味性、活潑性及生活化為目標,規劃辦理旨揭活動。擇選「麵包超人電影版:多洛林與妖怪嘉年華」一劇於臺灣南、中、北、東部各辦理 1 場成果播映會。期待透過多元且不同於教科書的學習素材,讓民眾體認到「母語學習」從來都是與生活交融在一起,也期盼能就此鼓勵更多的家庭一起進行母語親子共遊、共玩及共學的新體驗。
轉知各校鼓勵對臺灣台語有興趣的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學生,以及其他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報名。
2026-02-23 114學年度本土四項競賽得獎作品,已上架至本土教育資源網。
一、為推廣本土教育及擴大競賽效益,並提供師生觀摩學習之機會,特將優秀教學成果之影音與圖文作品上架至本市『本土教育資源網』,供各校參考與教學運用。
二、本市「本土教育資源網」https://nativelanguages.tn.edu.tw/
2026-01-22 115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一、旨揭測驗報名期間自115年1月21日(星期三)至2月26日(星期四)止。測驗日期訂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5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 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三、學校老師協助完成考生團體線上報名業務者,將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補助國民中小學、高中(職)、五專及二專之代辦團體報名學校行政費,每協助一名該校在學學生完成報名補助新臺幣50元整。
2025-12-01 國教署「114學年度原住民族文化與科學展覽會」,報名截至114年12月18日止
2025-11-27 賀!吳名翌 作品「施比受有福」榮獲臺南市114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新住民中年級G組【佳作】
2025-11-08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45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如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452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旨案相關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原民特教組陳科員,電話:(04)3706-1252。
2025-10-28 轉知國教署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辦理「114學年度原住民族文化與科學展覽會」活動
一、依據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480A號函辦理。
2025-10-20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更新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明書之適用範圍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0479號函辦理。 二、因應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1月24日公告「114年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報名」之「中高級」測驗變革,教育部前於114年4月22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004號函,檢送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之適用範圍說明」,就原住民族語中高級測驗涉及師資培育與教學之適用範圍計有3項,包括: (一)原住民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0479號函辦理。
二、因應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1月24日公告「114年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報名」之「中高級」測驗變革,教育部前於114年4月22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004號函,檢送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之適用範圍說明」,就原住民族語中高級測驗涉及師資培育與教學之適用範圍計有3項,包括:
(一)原住民公費生畢業門檻條件。
(二)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報考資格。
(三)以原住民族語從事相關教學課程之師資。
三、本次配合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6月27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修正第3項適用範圍,增列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者,得於國民小學從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學乙項,餘配合辦法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