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教育公告 114 年 3 月 21 日第 258048 公告號諒達。 二、研習期間因校內有興建工程且仍有學生進行活動,故不提供汽車停車位,若您開車,需在校外找停車位停車。若您騎乘機車,請依守衛先生指引停放機車。
三、請參與研習教師務必攜帶筆記型電腦(請先充飽電),若筆電蓄電功能較弱,請記得攜帶延長線。
四、本案聯絡人:臺南市麻豆區港尾國小李淑敏主任(06-5701341#202);臺南市中山國中簡妙諭主任(06-213472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