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主任 - 校園公告 | 2025-08-29 | 點閱數: 60
image

一、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自 114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 9 月 5 日(星期五)止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以下同)訂定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

 

二、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

 

(一)本部於 113 年在生對生霸凌事件的調查程序新增「調和制度」,將「輔導先行」概念納入處理過程,旨在透過更具教育意涵的機制,營造尊重、關懷、安全與健康的學習環境。 114 學年度友善校園週以「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為主題,透過「停!聽!看!」具體行動,深化對校園霸凌防制及友善人際互動的認知,強化對求助的意識與能力。

1. 【停!】停止傷害,遏止不法,杜絕冷漠:主動且積極介入處理,確保霸凌行為立即停止,強調旁觀者的態度,並培養學生勇於協助的積極意識。

2. 【聽!】傾聽需求,理解差異,構築同理:鼓勵聆聽他人的聲音,對於可能因個人特質、身心狀況或處境而遭受誤解的同學,透過傾聽跟理解,增進對彼此的同理,化解人際間的隔閡。

3. 【看!】發現徵兆,察覺問題,看見希望:學校應提升教職員工對霸凌徵兆的辨識能力,並建立有效通報與處理機制,培養對周遭環境與人際互動之觀察,看見可能的霸凌行為前兆、情緒低落或求助信號,共同探索解決方案,看見改善的契機與希望。

 

(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訂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校長及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處理。

 

(三)為確保每位學生都能獲得即時且有效的協助,本部持續強化各項求助與輔導機制。當學校知悉或接獲疑似霸凌或不當行為的檢舉時,立即啟動關懷輔導,並初步判斷是否為調查學校,事件經查證後,對涉及不當行為的學生提供適當的心理諮詢與輔導,並依情節採取適當管教或依規定懲處。同時,學生若遭遇霸凌或任何形式的困擾,都應勇於求助,包含向學校反映,本部設置 24 小時專人協助之「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 1953」以及反霸凌專區留言板,各縣市政府亦設有反映電話,提供學生及家長多元管道協助。

 

(四)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特性訂定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五)請各大專校院依據本部「大專院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服務學習模式」方案,主動聯繫鄰近國中、國小協助「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